學生組活動辦法
【一﹑主旨】
行動電話是熱門的「第五媒體」,也是唯一不限制地點與時間的媒體,為全球發展最迅速的產業。2009年6月台灣領先推出答鈴廣告,目前在台灣成為除簡訊廣告以外接觸率最高的行動廣告。2010年鷗業成功舉辦了第一屆Oh!Ya答鈴廣告大賞,為全球第一個為來電答鈴舉辦的頒獎典禮,吸引無數海內外媒體報導。為讓更多人有機會參與,鼓勵學子投入答鈴廣告創作領域,本屆新增學生組,讓全國青年學子們透過答鈴廣告盡情吶喊、呼朋引伴,你也許還無法參與金曲獎,但是你仍然可以成為下一個明日之星,答鈴廣告大賞,歡迎全國學生一同來參加。
 
【二、參加資格】
對於廣告創作或音樂創作有熱情的學生皆可參加。
 
【三、初賽方式與獎項】
初賽不限定主題,可自行選擇特定產品(或活動/服務/理念)為主題,製作一首答鈴廣告(格式請參考五、作品形式),並將個人基本資料及參賽作品上傳至答鈴廣告大賞官方網站。初賽作品經評審認定合格者,即可參加複賽,挑戰更豐富的獎項內容。
(一)初賽作品上傳截止日期:2011/6/15
(二)初賽評審結果公告日期:2011/6/30
(三)初賽獎項內容:初賽評審將選擇3名最優秀的作品,每名頒發獎學金新臺幣一萬元整,獲選創作人須參加複賽始可獲獎,並於頒獎日期當天頒發。
 
【四、複賽方式與獎項】
通過初賽者將可獲得參與複賽的資格,複賽將採指定創作主題的方式進行,參與複賽者可參與主辦單位指定的任一創作主題,依創作規範進行創作,亦會提供音樂或素材供參加者選用。爭取超過總值超過百萬元新臺幣的獎項。
(一) 複賽指定創作主題公告日期:2011/6/30 (公佈於答鈴廣告大賞官方網站)
(二) 複賽作品上傳截止日期:2011/7/20
(三) 複賽人氣獎項投票日期:2011/7/25-2011/8/10
(四) 複賽得獎名單公告日期:2011/8/15
(五) 複賽獎項與內容 : 複賽獎項名稱與獎項內容如下,實際獎項內容以答鈴廣告大賞官方網站公佈為主。

獎項名稱

名額

獎項內容

指定創作主題獎

若干名

6/30將公佈各項指定創作主題獎之獎項內容。

金賞

1名

頒發獎金NT$50,000元整、獎座乙座及優良作品紀念光碟,並將於答鈴廣告平台上播放得獎作品10萬通。

銀賞

1名

頒發獎金NT$30,000元整、獎座乙座及優良作品紀念光碟,並將於答鈴廣告平台上播放得獎作品5萬通。

銅賞

1名

每名獎金NT$20,000元整、獎座乙座及優良作品紀念光碟,並將於答鈴廣告平台上播放得獎作品5萬通。

佳作

5名

每名獎金NT$3,000元整、獎狀乙紙及優良作品紀念光碟。

最佳人氣獎

5名

每名可獲精美禮品乙份及獎狀乙紙,人氣獎第1名可另獲得獎金NT$10,000元整。

答鈴金曲獎

1

可獲精美禮品乙份及獎狀乙紙。

現代詩人獎

1名

可獲精美禮品乙份及獎狀乙紙。

美聲男伶獎

1名

可獲精美禮品乙份及獎狀乙紙。

美聲女伶獎

1名

可獲精美禮品乙份及獎狀乙紙。

最佳Kuso獎

1名

可獲精美禮品乙份及獎狀乙紙。

註1:獎金須依中華民國稅法相關規定代扣所得稅。
註2:參賽者(團體)作品若經指導老師指導並於報名時附註,將另頒發獎狀予指導老師。
註3:得獎名單公布後,得獎作品除將製作優良作品紀念光碟,另將得獎結果擇期發表於答鈴廣告平台、活動網站、國內主要平面媒體或其他媒介。
 
【五、 作品形式】
作品長度以30秒為限,音樂檔限以MP3格式上傳,檔案大小請勿超過2MB。
參賽作品應以廣告宣傳為主軸,挑選任一產品、服務或活動進行創作,可為虛擬產品、服務或活動。參賽作品須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且尚未以實體及/或數位方式為出版及/或發表。
參賽作品上傳時須同時包含文案及音檔作品之創作,缺乏文案內容或音檔作品將無法上傳。
參賽作品不拘於說話、唱歌、重唱或合唱,可以用各種形式呈現,但必須搭配背景音樂。
參賽作品之表演者不限於創作者本人。
 
【六、 參賽須知及流程】
初賽期間內,每一參賽者(團體)投稿件數不限,惟參賽者(團體)須在30秒之長度內,以原創之作品完整表達。
複賽期間內,每一參賽者(團體)在每一指定創作主題下,最多只能投稿一件作品,同樣須在30秒之長度內,以原創之作品完整表達。
為維護參賽及得獎權益,參賽請依下方流程說明進行:
  • 1.個人參賽
    • 參賽者須登錄活動網站()註冊成為會員。
    • 參賽者進入活動網站登錄後,將30秒作品檔案上傳至活動網站,並填入完整文案內容及100字以內的創作理念。
    • 參賽作品上傳之後將無法修改。
  • 2.團體參賽
    • 團體參賽者,以其中一位創作者之資料,註冊登入網站會員即可
    • 團體參賽者請於活動網站之答鈴音檔上傳頁面,載明共同創作者。惟作品上傳送出後。列於[共同創作]欄位之參賽者,若欲參賽其他自有鈴聲創作,請另外申請註冊網站會員為之。
  • 3.參賽作品上傳之後將無法修改
    • 上述流程完畢後,參賽者方可進行下一則之投稿。若未依上述投稿流程而有影響參賽權益之情事發生,後果由參賽者自行承擔。
    • 具備會員資格之參賽者除可查詢自己之參賽記錄外,並享有活動網站會員之一切權利與義務。
  • 4.評審作業
    • 分為初審及複審二階段,將聘請國內傑出經理人、音樂工作者、文字工作者、創意工作者、傳播科系教授等專家進行評審。
    • 評審團僅就答鈴音檔30秒版本之作品評分。
    • 參賽作品如均未達水準,得由決審評審委員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 主辦單位得依實際收件情形調整評審作業方式。
  • 5.評分標準
    • 文案創意(20%)
    • 背景音樂創意(20%)
    • 詮釋方式(20%)
    • 具廣告效果(20%)
    • 與符合創作規範(20%)
  • 6.注意事項
    • 參賽作品內容不得有任何暗示參賽者身份之註記,參賽後視為同意依「第二屆Oh!Ya答鈴廣告大賞」徵件辦法之規定參加競賽。
    • 參賽者須提供正確且真實之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身份證字號(外籍人士須提供護照號碼)、通訊地址、戶籍地址、聯絡電話、電子信箱等。若未提供真實資料者,薩摩亞商鷗業行動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有權取消參賽資格。
    • 個人參賽或團體參賽者皆都須具備學生身份,初審通過後參賽者須繳交身份證件及學生證,若未符參賽資格,則取消參與決審之機會。
  • 7.參賽作品需為原創,且未曾參加過任何公開比賽,亦未以任何實體及/或數位等各種方式為出版及/或發表。
    • 複賽時除於網站上傳作品外,另需繳交創作授權書及切結書,請在官方網站下載及填畢後寄回薩摩亞商鷗業行動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始完成複賽參加程序。
    • 參加複賽即同意參與最佳人氣獎投票,最佳人氣獎票選亦不能透過惡意灌票方式進行。薩摩亞商鷗業行動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倘若發現參賽作品有不符上述條件情況時,於尚未公告得獎名單前,有權立即取消參賽資格;於已公告得獎名單後,薩摩亞商鷗業行動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亦有權立即追回獎金(品)及獎座(狀),得獎人不得有異議
    • 參賽作品禁止有任何抄襲行為。倘參賽作品任何抄襲及/或侵害他人著作權等權利情況時,於尚未公告得獎名單前,薩摩亞商鷗業行動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有權立即取消參賽資格;於已公告得獎名單後,薩摩亞商鷗業行動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亦有權立即追回獎金(品)及獎座(狀),參賽者並應自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 參賽作品內容若涉及惡意誨謗、人身攻擊或不雅字眼者,薩摩亞商鷗業行動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有權取消該參賽作品之參賽資格。
    • 得獎人同意所有得獎作品自公佈得獎起,視為薩摩亞商鷗業行動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取得該得獎作品之永久且無償之授權,亦即薩摩亞商鷗業行動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有權於得獎作品之著作權存續期間,於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運用、複製及/或轉授權予其他第三人如:薩摩亞商鷗業行動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使用該得獎作品,且不須因此而支付任何費用;得獎人除不得向薩摩亞商鷗業行動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其授權使用之人主張著作權外,亦不得向薩摩亞商鷗業行動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其授權使用之人為任何請求/主張。
    • 薩摩亞商鷗業行動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有權將得獎作品製作成任何形式之出版品(包含但不限於CD、DVD等)並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得獎人亦不得向薩摩亞商鷗業行動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為任何請求/主張。
    • 得獎人同意如擬自行將得獎作品授權予其他人或自行為任何方式之公開發表、演出或利用時,應事先取得薩摩亞商鷗業行動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之書面同意。
    • 獎金須依中華民國稅法相關規定代扣所得稅。
    • 薩摩亞商鷗業行動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保留變更徵件辦法之各項規定,若有修定,將公告於活動專屬網站。